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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当受骗了

文章来源:原作  作者:林锡根  日期:2011/4/26

              

               我 上 当 受 骗 了!

           ——我从博罗园洲调回广州的一段经历

                                            林锡根

           引言----《鹭翔》副总编林一新学长约我写点东西,让我聊聊作为老三届的一分子在离开母校后的一些经历。自己一生平平庸庸,好像没有什么可以和校友们分享的,颇为为难。想来想去,终于发掘了一段自以为略感传奇的经历,或许还可以占用《鹭翔》的宝贵版面向大家吹吹水,那就是我的知青回城经历。拙文经编委略有删改后已刊载于《鹭翔》今年第二期。现受“二号”学友的鼓励,大胆一稿两投,将拙文上传到老三届网,让我的这段溴事再度公布于众。

       1968年12月初,作为当年第二批下乡插队的六中老三届学生,我来到了博罗县园洲公社,被分配到吉龙大队。这个大队比较穷,工分值很低,然而,却又是当年博罗县农业学大寨的先进单位,很重视宣传工作。我下乡后在生产队干了三个月左右,除了出工干一些农活,也常常被大队部抽去写写标语,刻刻蜡版,印些毛主席语录。1969年3月中旬,党的九大召开前夕,我被抽调到公社宣传报道组,编辑出版一份油印小报《园洲简报》,期间还兼任公社电影队的工作,每天到各个大队放露天电影。1970年4月,公社又安排我去惠阳师专培训了三个月,之后就调去园洲中学担任数学老师。在公社工作的这段时间,我和公社革委会的领导及一些部门的头头混得很熟了,他们对我还是相当照顾的。我在学校干了一个学期,觉得自己很难适应学校的工作环境,情绪很低落,不想再干了。1970年底,博罗县财贸系统招工,共有三个名额,主要是招收复退军人的。公社主管财贸的负责人和我的关系挺好的,他就问我愿不愿意去做售货员。当时,我很迫切想离开学校,加上那时候还根本没有消息说会对知青招工,而如果这次我能被招工,我就成了国家职工,吃商品粮,不再是农业人口,这对当时还是知青的我来说,当然是求之不得了,我自然一口答应了。就这样,我在1971年1月进入了园洲供销社,成了一名国家职工。我成了当时知青中的比较幸运儿。

       1973年,知青返城浪潮开始了。身边的同学开始陆陆续续调去博罗或惠州的工矿企业。不过,由于回广州的还是极少数,我倒还没觉得有什么心理不平衡。1974年开始,广州也开始向知青招工了。到了1976年,绝大部分老三届知青已经返回广州了,而我由于早已经是国家职工,向知青招工已经与我无关了!真是时势弄人,应了一句老话“谁笑到最后,,谁笑得最好”!看来,我要在园州呆一辈子了,那种失落和痛苦深深地折磨着我!

       正所谓“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正在我极其彷徨和无奈之际,我父亲工作单位广州造船厂有一位复员军人石XX,家乡在博罗横河公社,妻子儿女也还在家乡农村,他想调回博罗工作以照顾家庭。得到这个消息,我就马上和他取得联系,希望和他对调。在当时而言,这几乎是我有可能返回广州的唯一机会,我自然要千方百计地把握住!几经商谈,大家取得共识,同意向各自单位提出对调申请。过了一段时间,石XX写信给我,说他在广州欠了工友一些钱,如果不还给人家就很难返回博罗。这时候的我,回广州心切,很担心他反悔不肯对调,于是就答应由我帮他归还这些欠债,一共是500元。在今天看来,这只是很小的一笔款项,然而在当时,我每个月的工资只是31元,500元已经是我的16个月的薪水了!为了返回广州,只能付出这个代价了!石XX表示接受我的帮助的同时,再三强调一定要我的家人都能同意才好。由于调动工作还在进行中,为防意外,我又和石XX商定,先将500元以他的名字存入银行,存一年定期,存单上留下他的印鉴,存单由他保存,而他留下印鉴的那枚图章放在我这里,这样的话,必须要我们两个同时去银行才可以取到钱。1976年5月1日上午,我携带着东借西凑的500大元和他一起来到人民银行工业大道凤安桥储蓄所,准备存入这笔钱时,银行工作人员告知我们 ,石XX的扁形私章不能作为印鉴,一定要四方形的私章才可以。在这个情况下,我基于信任他,就没坚持要留印鉴,以他的名字将500元存了一年定期,到期日是1977年5月1日,存单交给他了。

        以后的对调工作进行得出乎意料的顺利,我非常高兴,广州正在向我招手,我将很快回到广州的怀抱!

        1976年8月,石XX接到博罗县委人事部门调动通知。在他到县城报到时,我也从园洲赶去博罗,主要是了解一下我的情况。他在报到前和我见面时对我说:“小林啊,我拿了你的500元后心里一直很不好过,也没睡好。你家里也很困难,凑这么大的一笔钱,一定很不容易了。我是一个共产党员,又是一个复员军人,也搞过四清运动,我不应该拿你的这笔钱的,还是还给你吧。”我一听,立刻担心他是不是反悔了,不想对调了。于是马上对他说:“不要紧的,我家里人都同意的,你还是拿去还给人家吧。”我反复说服他,但他仍然坚持要把钱还给我,并且告诉我,他一定会去办手续调回博罗的的,要我放心。我看到他这么诚心诚意,很感动,于是就收回了那张500元的定期存单,十分感激他,内心涌起对他的深深的敬意,毕竟是一个共产党员啊!

        第二天,他去县人事部门报到后跟我说,他被分配去的单位不是在家乡那个大队,离家较远,没有自行车很不方便。我又担心他会因此变卦,就马上对他说,由我来帮他解决这个问题,送一辆自行车给他。他依然是推脱了一番就接受了我的提议。于是,我买好了船票请他一起回到园洲。我又向园洲的同事、朋友筹借了200元,让他自己去买一辆高价自行车(由于当时买自行车还得凭票,只能买高价车)。我省下300元,自然还是很高兴的!

        我觉得他实在是一个老实人,是个好人,所以,在他离开广州回家乡的那一天,我特意从园洲赶回广州,买了两丈的确良花布和几斤水果送他上船,看着他乘坐的船离开码头,我的心情无比的好,因为我也要回到广州了!

        1976年九月上旬,我接到了调令,调到广州造船厂基建科。

        这个故事本来到这里应该可以结束了,然而......

        1977年5月1日上午,那张500元存单到期的那一天,我兴冲冲地来到凤安桥储蓄所,要取回这笔“巨款”。营业员接过我的存单后就准备找出银行的底单后给我办理取款手续。他们翻来翻去,就是没找到那张底单,他们又翻阅了一本记事本后就问我:这张存单是你的吗?我一听这话,感觉有些不妥,就请他们能让我进他们的办公室详细谈谈。我就对他们实话实说 ,这笔钱是我的,存单上的名字不是我。我将前因后果告诉他们。营业员听了我的陈述后连呼“这个人太狡猾了!这笔钱早已经被他取走了!”我真有点莫名其妙:存单还在我的手里,他怎么可能取钱呢?营业员给我描述了石XX取钱的全过程。

       在一年前的5月1日,我们是上午去存钱的,到了那天下午三点钟左右,石XX来到储蓄所报失,称那张存单丢失了。营业员责备他,你这么个大人怎么会这么不小心?回去再找找。第二天,石XX又来到储蓄所,坚称的确是遗失了存单。营业员只好查验了他的工作证后给他补开了一张新的存单。1976年8月的某一天(也就是石XX去博罗报到前夕),他持那张新的存单和工作证到储蓄所提前支取了那笔500元的存款,手续完整、合法。

       石XX的这一手段令我目瞪口呆!我上了他的大当!他还给我的那张存单居然是已经报失而作废的!营业员也为我感到愤慨,告诉我可以去法院告他,并且破例地将那张已作废的存单还给我,让我可以作为“呈堂证供”。家里人和同事朋友知道了这件事后也都主张我去告他,追回他拿了我的700元。我在冷静下来后,觉得如果不是石XX,我或许还没机会返回广州,他的家乡也的确是很穷很穷的,尽管我很气愤,但我的恻隐之心还是让我有点同情他。而开始的那500元也是我心甘情愿给他的。我不想将事情闹的太大 ,毁了他的前程,只要他将骗取我的那200元还给我也就算了。我给他写了一封信,一方面表达了我的愤慨,另一方面谈了我的要求。他给我回信作了一些忏悔,也很担心我会告他,表示同意按照我的意见将200元还给我——不过,要分四个月还清,每月50。这回,他没有骗我,没有食言。

        说句实话,石XX毫无必要用这么肮脏的肯定会被拆穿的手段来骗取我的这200元钱,只要他开口向我要,在那时候,我也一定会给他的,因为我实在太想调回广州和家人生活在一起了!

 


   文章评论  (共 41 条评论)   更多评论  >>>    

    评论者: 理解 评论时间:2011/7/2 8:01:05

回公社近官比村里教师待遇更好学长选择正确!


    评论者: 回复“好奇”同学 评论时间:2011/7/1 9:36:01

“好奇”同学:谢谢你的捧场,迟复为歉。的确,在那个年代,能不做“博佬”而做老师,是众多知青所梦想的,可我为什么又“情绪很低落,不想再干了”呢?原因有几点:1)文革期间以及以后的插队知青生活是比较自由的,我已经过惯了这种“有组织,无纪律”的生活,而园洲中学那位校长很敬业,纪律抓得很严,一般不让老师请假,还经常召集老师晚上开会,搞得我想回生产队和同学聚聚也很难,很不自由,没意思。可以说,这点是最主要的。2)学生学习积极性较差,水平又参差不齐,我又没有太多耐性,对搞好教学没什么信心,没什么成就感。3)我在公社工作时,公社食堂还是相当不错的,而园洲中学的伙食就太差劲了,好难捱。这些就是我不想做老师的原因。我本来只是希望回到公社继续搞搞搞宣传报道的,并不知道后来会有供销社招工。




    评论者: 回癔 评论时间:2011/6/26 11:04:17

当年哥哥——失恋了。


    评论者: 好奇 评论时间:2011/6/26 8:21:26

文中说:“1970年4月,公社又安排我去惠阳师专培训了三个月,之后就调去园洲中学担任数学老师。在公社工作的这段时间,我和公社革委会的领导及一些部门的头头混得很熟了,他们对我还是相当照顾的。我在学校干了一个学期,觉得自己很难适应学校的工作环境,情绪很低落,不想再干了”。
我和几位老三届网友对林哥哥的这一段话非常感兴趣,不知其中又有什么故事呢?在那个年代,能不做“博佬”而做老师,是众多知青所梦想的,不是吗?怎么又“情绪很低落,不想再干了”呢?好奇!


    评论者: 牛角尖 评论时间:2011/6/9 8:30:02

人骗钱?钱骗人?——清官难断啊!我想,一切都是穷之过。如今时过境迁,物是人非,苦难不再,究竟谁骗谁,故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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