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学生时代,一提起恶霸地主,人们就会想起来自四川“收租院”的刘文彩。在那个罪恶庄园里,刘文彩把交不起租的贫下中农毒打致死,逼着贫下中农卖儿卖女,还厚颜无耻地喝人奶,完全是个十恶不赦的魔鬼。文革那几年,大型泥塑“收租院”几乎摆遍全中国,从北京的故宫到广州的文化公园,再到公社乡间的祠堂。提起刘文彩,革命群众无不义愤填膺,恨不得把他千刀万剐,凌迟处死。回乡插队,我发现原来在我们这村里也有过一个“恶霸地主”。当然,这个地主已在土改时被“镇压”了,魂魄早已飘渺于天堂与地狱之间,我们能见到的,只是他的后人以及他留下的与别不同的大宅。
由于耕地少,且土质瘦瘠,在这里人们很早就开始到海外谋生,最早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纪。这位地主在青壮年时也到过缅甸打拼。凭着中国人勤劳节俭的秉性,很是赚了一些钱。之后,如同老一辈的华侨一样,叶落归根,回到家乡。钟情于土地是中国农民的本性,他回国后第一件事就是买田买地。此外,又在村口的空地上盖了一栋别具一格的大宅。本来这条村的农民居屋都是划一的青砖屋,样式及大小千篇一律,而且严格遵循于全村的格局。但他的房子打破了传统,既宽大又别致:两层的洋房,拱形的门窗,米黄色的批荡,门前还种有两棵大棕榈树。一眼看去,俨如搬来了南洋的大别墅。这房子位于公路旁入村口处,因此成了村子的地标,方圆十多里无人不知。他忘记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一古训,既富裕又张扬。“土地改革”运动一来,便理所当然地成为众矢之的。那个年代,越富越反动,越穷越光荣。于是他的家不断地被抄,所有钱财(包括土地)全部被没收分发给贫下中农。他也不断地被斗争——包括精神的和肉体的,既要交代反动思想又要坦白藏匿的财物。
随着土改运动的深入发展,“消灭阶级敌人”这一政治任务提到了议事日程。我们这个乡也被下达了处决两人的指标(村中父老如是说)。本来按照上级要求,镇压对象应是恶霸地主,尤其是有血债的恶霸地主。但这并难不倒土改工作队,他们把日常村民的矛盾纠纷提升到阶级斗争的角度去认识,便足以证实这地主为村中“恶霸”。于是呈报上级批准,执行处决。行刑任务由本乡民兵执行,当时乡间民兵的觉悟尚没有达到自动请缨手刃阶级敌人这一境界,于是要用抓阄的办法决定人选。结果乡里另一条村的一个青年民兵抽中了这一签,在公审大会以后,他一枪把这位地主送上不归路。
我下乡时,这位地主的大豪宅已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的仓库,辗米机房,会计室等,都设在这里。这地主子女众多,因家财殷实都受过良好教育而遍布海内外。留在村里的,只有他一个孙子,当年是为了照顾年纪老迈的祖母而没有外出。于是作为被镇压人员的家属,自此背负无形却又沉重的枷锁生活在乡间。他本来就是温纯而本分的人,因此变得更加沉默和低调。至于那个负责行刑的民兵,可能是作为对他执行这一“光荣”任务的奖赏,成了一名不用干农活的小干部。我们经常看到这个公社干部骑着自行车来往于各乡村间。他有时也会到我们村里来,有几次我曾目睹他与包括那位地主孙子在内的村民聊天,他们俩人不时会有目光或言语的交流。因为知道他们的背景,每次我都不动声色地在旁观察,但他们俩人的表现与旁人无异。也许是时间冲淡了一切,又或者“受党教育”多年以后,他们都已经变得超然。
在公开场合,每提到这位地主的死,村中父老大都讳莫如深,毕竟人命关天,而且关系到至高无上的无产阶级专政。但私底下,凡我能接触到的村民,大都对死者抱同情的态度。有人认为是土改工作队为应付上级而草菅人命,有人认为是当时在乡里掌权的外姓人为保护自己族人而把他当了替死鬼,种种传说,当然已是无从考究。但不争的事实是:到了八十年代的“拨乱反正”时期,政府发出了平反公文,指出当年把他的成分划为“恶霸地主”是错误的,应更正为“华侨工人”,土改时没收的房产须全部发还给他的后人。当然把他处死的判决也是错误的,只是回天乏术,于事无补了。
假若亡人真有在天之灵,真不知道他在听到这消息后,会是“泪飞顿作倾盆雨”,抑或只是一笑至之?
尽管这纸公文对死者毫无意义,但对于他的后人则价值斐然了。他的孙子又成了那大宅的主人,从此往后可以高枕无忧:不会担心哪天突然会被拉去某个批斗会陪斗,不会因为一言不慎被视作反攻倒算的口实,不会害怕与左邻右里争执纠纷时被扣上阶级报复的帽子。不过,他对这一切似乎并不太留恋:在获得与常人同等的待遇以后,带着他的家人,他们全家走上了移民美国的路。自此,没有人知道,对这片既抚育了他成人,又见证了他的至亲死于非命的土地,他是否依然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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