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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者: 见怪不怪 评论时间:2011/4/30 7:27:04

某些西方人历来就是两条标准,“故意误导中国人”有什么奇怪呢?



    评论者: 看透名言 评论时间:2011/4/30 8:27:03

1、你有权利说话,但没有权力诬陷别人、造谣惑众、伤害社会。——这是“名言”故意模糊了的界线。
2、有人以维护说话权利作幌子颠覆政权,又有人以维护国家利益为幌子打压民众的呼声。——社会历来如此,不论东西方国家。所以此“名言”是伪真理。
3、现在社会上有人重提这种似对非对的“名言”,当然是有政治目的的。小心对待为妙!




    评论者: 吉头卜佬 评论时间:2011/4/30 20:48:13

文章罗罗嗦嗦去求证这句话并不是伏尔泰说的,但我倒觉得这句话说得好,一句至理名言,不管是权威人士说出还是张三李四说出,都同样是真理。
诬陷别人、造谣惑众早就有法律的限制,当今中国的有识之士所追求的是表达不同政见的自由,是弱势群体发言的自由。中国非法国,言论自由还远远不够,从《网站再次面临被关闭的危险》就可见一斑,我不知郑若麟为何许人也,但我可以肯定他和山人一样,总唯恐国人的自由多了,总爱取悦权势,挑他们爱听的话来发表。



    评论者: 卜佬唔卜 评论时间:2011/5/1 11:01:38

卜佬唔卜!好认同你嘅依句话:“一句至理名言,不管是权威人士说出还是张三李四说出,都同样是真理。”
“见怪不怪”同学话:“ 某些西方人历来就是两条标准,‘故意误导中国人’有什么奇怪呢?”
我都唔知道到底系某些西方人故意误导中国人,仲系某些东方人成日系度故意误导中国人!




    评论者: 山人 评论时间:2011/5/1 13:29:37

五一节有空,又来聊聊言论自由这一课题吧。吉头学友既然认为此“一句至理名言不论谁说出,都同样是真理”,那么你可否论证一下其真理性呢,并把此真理付诸实践检验一番呢?你自己能不能,会不会按此名言去做呢?你会用自己的生命来捍卫你认为会损害你利益和尊严的言论的发言权吗?你可以举例说说中国和法国相比,具体哪些表达不同政见的自由(在本国法律允许范围内)“还远远不够”吗?有识之士又是指谁呢?两国弱势群体发言的自由你是如何比较出来的呢?
言论自由是一个发言>传播>听三者权责综合概念,即包含发言权,传播权和听权三者都不可忽略。权责自负,说话自己承受因果,别人无法捍卫。有发言或不发言的权责,也有听或拒绝听的权责,传播某言论,也有其权责,只强调发言权而无视他人的听权,只强调传播权而无视大众的拒绝听权,都不是言论自由的本意。



    评论者: 吉头卜佬 评论时间:2011/5/1 19:23:47

山人,为避免网站再次面临被关闭的危险,请恕我不能具体列出由于表达不同政见而遭打压的实例,但大家都知道,最近有几个维权律师和文化人相继被失踪了,有一个“有识之士”仅仅强调宪法赋予的权利而正在坐牢,他去年获得“N奖”。
请注意我说过诬陷别人、造谣惑众早就有法律的限制,所以,我个人利益和尊严受法律保护。其实这不是我们要讨论的话题。
你生活在纽西兰多年,应该知道贵国和法国及其它民主国家一样,只要几个志同道合的人凑在一起,到有关部门注个策,就可以成立一个政党,私人办报亦同样方便。这些,在大陆(不包括台湾)简直是天方夜谭。
窃以为人生来一张嘴就是用来吃饭和讲话,爱听不听,由他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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