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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者: 佩服! 评论时间:2011/1/14 22:40:03

还未看完,这不要紧,这些年来,我们每个人都有精彩人生,但我们偷懒,或没水平,所以只有佩服的份了,佩服本文作者的精神和毅力,谢谢!



    评论者: 黄雪梅 评论时间:2011/1/14 22:42:34

当知青时与天斗、与地斗;回城后走上领导岗位还要与人(骗子)斗,真是磨练多多。期待余下的篇章尽快刊登。



    评论者: 高三丁 评论时间:2011/1/15 11:23:26

   1992年时208万元建2445平方的住宅楼,均价850元.当时广州广源新村预售商品房大约这个价,省外贸

而当时深圳房价远低于广州(现在高于广州),所以这决策者从开始就外行.



    评论者: 黄雪梅 评论时间:2011/1/15 15:41:40

这些年来,我们每个人都有精彩人生,但这些都是过去式了。



    评论者: 伯轩 评论时间:2011/1/15 17:18:02

说明:
    1992年深圳房管局的福利房只分配给政府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和大型国有企业的有深圳户口的正式职工,还要排队轮候。价格接近1000元/平方米,市价约近2000元/平方米。此时我公司中高层领导约有二十多人,但有深圳户口的只有5人。1991年我公司轮候1年多只争得1套福利房,就是我曾住的莲花二村12栋7楼。这套房子虽然落在个人名下,却作为高层管理人员的集体宿舍,两方一厅住了3个中高级管理人员(当时都没有带家属)。1992年底,我太太迁来深圳后,此房归我租住,月租2000元,自付1000元。公司找地与他人合作建房是当时大多数单位解决职工住房的办法。高房价和高工资都是深圳带的头。




    评论者: 初一乙 评论时间:2011/1/15 17:39:06

引人入胜的纪实文章,不需要华丽的辞藻,只要有丰富的生活积累,就能打动人,盼望着续编。



    评论者: 黄雪梅1 评论时间:2011/1/16 19:29:23

本人在此郑重声明,二楼跟帖是本人所写,但四楼跟帖“这些年来,我们每个人都有精彩人生,但这些都是过去式了”这段话,并非本人所写。本人是六中老三届高二甲班黄雪梅,在校期间,本人所知,全校仅一个“黄雪梅”,并无与他人重名。现不知何故又冒出一个“黄雪梅”来。虽然这段话我也认同,但由于不是本人所写,故不想掠人之美。为免误会,今后以本人名义的跟帖,均以“黄雪梅1”署名,留下空间给喜欢“黄雪梅”这几个字的老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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