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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者: 老六 评论时间:2010/7/30 9:37:18

没走富士康那条路?佩服!



    评论者: 当年也是黑七类 评论时间:2010/7/30 10:09:53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要选择去海南岛,对于我们这种人,这几乎是个致命的错误。当年我第一时间就把海南岛剔出考虑范围。



    评论者: 惨 评论时间:2010/7/30 12:28:00


惨.比判死刑还要惨.



    评论者: 老同 评论时间:2010/7/30 13:05:37

当年在六中的“黑七类”子女其待遇何止这些,我记得文革时,“黑七类”子女被集中在学校食堂"改造思想",几个"红五类"手持皮带,看谁"不老实"就揍谁.



    评论者: 四眼明 评论时间:2010/7/30 14:38:54

      我亦在基建连和场部中学工作过,我认识他。他是一个我一直十分敬重的学长,为人真挚,热情,肯帮人,有情有义,工作勤奋,肯吃苦。我曾在基建连养猪,常不准时下班。而他在厨房做火头军,常留热饭菜给我。他有一手绝活,吹笛子。好听极了。在此,顺便问候他-------一个我敬重的学长。



    评论者: 老幺 评论时间:2010/7/30 16:28:09

欧同学的文章,我是在谷狗上见到的,从那边点击就到了这里了(广为流传啊)。我尊重该同学加农友的感受,也尊重欧同学的感受,也反对那时的“血统论”。我自己也不是红五类,去农场时曾一度被当作“可教育好的子女”。我觉得文中主人公的遭遇与我不相上下,不是吃香的一群,但也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我一向都很知足。相信该同学也没有什么怨言,而且确实怨不得谁,天若有情天亦老嘛。道德经云: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时代的产物,怨生不逢时好了。
中国的国旗五星红旗,大星代表中共,四颗小星代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民族资产阶级(即士、农、工、商,“四民”,但依共产党的意识形态,顺序被改为工、农、士、商,再以现代词汇称为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及民族资产阶级)。资本家在中共的文件中,一向都与官僚买办资本家有很大区别的,民族资本家是革命的同路人,而买办才是革命对象。所以,把资本家划为革命对象从来都不是党的政策,即使在文革也是受到官方和大众的批判的错误思潮,更别说歧视他们的子女了。林彪事件的文件如果要求传达到全体人民的话,那当时他那个连的领导就做错了,要么他当时是政治审查对象。因为当时我也去听九团政委来传达该文件。个别地方干部搞土政策,是可能发生的。“血统论”只是在联动时期流行过几个月,很快就被批判了。而在政治领域中搞“有成份论,不唯成份论,重在政治表现”,才是中共的一贯政策,而这种政策本身是根据需要制订并改动的,我觉得这是无可非议的。如果欧同学文的意思是反对血统论,我举双手赞成,如果以此来否定或丑化那个时代,则我认为是无的放矢和表错了情了。



    评论者: 初一鸡 评论时间:2010/7/30 19:40:19

#人人生而平等——杰弗逊。
#到底谁是主人,谁是仆人?
#真理就一定掌握当权者手里吗?官越大越有判断力吗?:

顺便问一句老幺: 1.政策是根据什么而随意改动的?2.那是一个什么时代就不可以否定了?



    评论者: 老幺 评论时间:2010/7/30 21:47:49

回初一鸡:1)这要问政策的制订者:2)那是个火红的年代,可以否定,但最好有的放矢。



    评论者: 大师兄告老么 评论时间:2010/7/30 22:46:16

   我党的政策是“有成份论而不唯成份论,重在政治表现”。但这只是宣称,基本不得落实。个别典型也是宣传品,凤毛麟角。太平天国有个阿爷大力吹捧的“天朝亩制”,可一天也没实施过,自然是一亩田也未分过。可这也被阿爷塞进中学历史书骗过老三届的你。老么啊老么!目前只能称你为少么。广阔天地,确实需要去经风雨,见世面,不然迷途不知返啊!



    评论者: 请教老幺 评论时间:2010/7/31 0:06:21

   在您的跟帖中有这样一句:“在政治领域中搞“有成份论,不唯成份论,重在政治表现,才是中共的一贯政策”。您的“一贯政策”我没理解错的话,到今天还“一贯”吧?1115那天捐给学校五万元的小子本人成份一定不是贫下中农,不是工人阶级,估计是资本家或是地主,老幺啊,我们应该质询学校,为什么要收五万元?或查查捐款人是什么成份,还要看看他的政治表现,因为这是“中共一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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