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者:
全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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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时间:2010/5/6 10:3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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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为自己的言论承担责任”,需公布真实名字。高三乙某,您为何不呢?匿名的东西,自己都不承担责任,被删掉也就无可厚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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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天真不烂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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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时间:2010/5/6 11:5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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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学长,不要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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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回應"全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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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时间:2010/5/6 17:0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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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帖子不再被刪而只有被批時.自然高三乙學長就會出來公佈真實姓名了.本人也是高三乙一份子,當言論自由真正實現,當言者真正無罪時,你就看吧!只你現在就不敢公開你的名字!不是嗎?你公開我就公開!誰怕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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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狼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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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时间:2010/5/6 18:2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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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认同〔回应〝全面理解〞〕所說。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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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不想为这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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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时间:2010/5/6 21: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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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天下,言论自由都是有一个“度”的,虽然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度”,我们所处的环境决定了这个“度”离很多人的期望有相当大的距离,我们都希望有更大的言论自由度。但当下本网站的宗旨并不是为此目的而存在,在发帖时应该考虑本网站生存的需要,真系唔好再为难本站网管了。如果有人真系好有抱负,他尽可以自己想办法开一个网站搞到够。拜托!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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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怪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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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时间:2010/5/6 22: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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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删帖”违宪 ,随意“转贴”就不违宪 ———天下第一怪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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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高三乙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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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时间:2010/5/6 22:4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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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是昨天晚报A2版《时评》栏的一文,转此贴也是对着管理当局,“真系无再为难本站网管了。道理要知,做又要识(讲得做不得,做得讲不得)。吾亦信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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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高三乙另一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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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时间:2010/5/6 23:5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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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分认同此文观点,但我也深深理解:在这一类问题上舌剑唇枪,并非网站创办人的本意,也不是大多数校友的愿望。要想在这类议题上发挥,大有其它网站可去。在这里我们披上马甲上阵,指点激扬一番,之后拍拍屁股就可以走人。但假若到头来两位劳心劳力(外加破财)的网管还要为大家背黑锅,阁下于心何忍?
请同学们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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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假高三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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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时间:2010/5/7 0:1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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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觉得转载本文和跟帖的都是善意,都没有什么,都是增加点击率,网管也说过,大家都不必认真,一切都是过眼云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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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者:
山寨三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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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时间:2010/5/7 0:5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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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打高三乙牌的人,大都不具备高三乙的特质——不问政治,谦卑和气,小资情调,少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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