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评论共17条,分页: 上一页   下一页       

    评论者: 全面理解 评论时间:2010/5/6 10:38:20

“公民为自己的言论承担责任”,需公布真实名字。高三乙某,您为何不呢?匿名的东西,自己都不承担责任,被删掉也就无可厚非了。



    评论者: 天真不烂漫 评论时间:2010/5/6 11:57:02

高三学长,不要太天真了!!!



    评论者: 回應"全面理解" 评论时间:2010/5/6 17:04:41

當帖子不再被刪而只有被批時.自然高三乙學長就會出來公佈真實姓名了.本人也是高三乙一份子,當言論自由真正實現,當言者真正無罪時,你就看吧!只你現在就不敢公開你的名字!不是嗎?你公開我就公開!誰怕誰!



    评论者: 狼奶 评论时间:2010/5/6 18:25:51

本人认同〔回应〝全面理解〞〕所說。頂!!!



    评论者: 不想为这争论 评论时间:2010/5/6 21:02:01

当今天下,言论自由都是有一个“度”的,虽然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度”,我们所处的环境决定了这个“度”离很多人的期望有相当大的距离,我们都希望有更大的言论自由度。但当下本网站的宗旨并不是为此目的而存在,在发帖时应该考虑本网站生存的需要,真系唔好再为难本站网管了。如果有人真系好有抱负,他尽可以自己想办法开一个网站搞到够。拜托!拜托!



    评论者: 怪轮 评论时间:2010/5/6 22:06:15

随意“删帖”违宪 ,随意“转贴”就不违宪   ———天下第一怪论也



    评论者: 高三乙某 评论时间:2010/5/6 22:44:37

此是昨天晚报A2版《时评》栏的一文,转此贴也是对着管理当局,“真系无再为难本站网管了。道理要知,做又要识(讲得做不得,做得讲不得)。吾亦信奉。



    评论者: 高三乙另一某 评论时间:2010/5/6 23:50:53

    我十分认同此文观点,但我也深深理解:在这一类问题上舌剑唇枪,并非网站创办人的本意,也不是大多数校友的愿望。要想在这类议题上发挥,大有其它网站可去。在这里我们披上马甲上阵,指点激扬一番,之后拍拍屁股就可以走人。但假若到头来两位劳心劳力(外加破财)的网管还要为大家背黑锅,阁下于心何忍?
   请同学们自律。



    评论者: 假高三乙 评论时间:2010/5/7 0:19:03

   我倒觉得转载本文和跟帖的都是善意,都没有什么,都是增加点击率,网管也说过,大家都不必认真,一切都是过眼云烟。



    评论者: 山寨三乙 评论时间:2010/5/7 0:50:16

喜欢打高三乙牌的人,大都不具备高三乙的特质——不问政治,谦卑和气,小资情调,少露锋芒。


关闭 评论共17条,分页: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