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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者: 狼奶 评论时间:2010/5/8 16:25:18

第三、四句不敢苟同。我认为第三句开头的正是中华民族进入〝杯具〞的开始。本人极之认同最后两句。



    评论者: 不解 评论时间:2010/5/10 22:34:11

   狼君常在网上激扬文字,堪当指点江山之先锋,不苟第三和四句,实令人不解.



    评论者: 试解+表态 评论时间:2010/5/11 10:45:25

“九十一年前,五四启新篇。书生打头阵,救国愤当先”。
把第三,四句和第一,二句连起来读,是说,九十一年前的五四运动由学生(书生)打头阵,他们救国愤当先,开启了人民运动的新篇。当时的运动是反对卖国政府的,已经记入历史。我是苟同的。说:第三句开头的正是中华民族进入〝杯具〞的开始,我不敢苟同。还有一句我不太明:法治 + 科学 = ?


                                         




    评论者: 狼奶 评论时间:2010/5/11 20:00:31

不觧与不敢苟同唔紧要,至紧要知道用假馬列外衣,行秦皇之政,那还不是杯具之始。法治十科學=德先生和什么先生呀?不用我提啦。現今五四精神实貭已被阉割了。明未!



    评论者: 注解 评论时间:2010/5/12 10:51:21

    法治是依法治国;科学指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建国,这包括两方面:1.社会科学;2.自然科学.



    评论者: 五四精神 评论时间:2010/5/12 12:30:18

五四运动提出德先生与賽先生即民主与科学,这才是真正的五四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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