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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者: 狼奶 评论时间:2010/4/13 19:20:48

山人呀!你真是个幸福的人,我很羨慕你,原来你整个人石化在那个充滿〝幸福〞〝党親娘親不如党親〞.......'的〝幸福〞年代,怪不得了。山人呀!你做鬼也幸福呀!



    评论者: 多思 评论时间:2010/4/13 19:37:02

山人曾慨叹“我觉得有许多同学不爱听真话,偏爱听假话。” 而我就相信你,你的话句句发自内心。但你的问题不是撒谎,而是僵化。



    评论者: 人鬼情未了 评论时间:2010/4/13 20:25:05

说山人很幸福,我信,因为他知道什么是幸福。说狼奶不幸福,我也信,应为他总是觉得不够幸福。



    评论者: 山人 评论时间:2010/4/14 7:47:59

其他非讨论问题的贴我就不理睬了,这里就回一下多思的贴,多思的贴还有些想讨论问题的意思: 
1)沙氏三点论的第一条是要有金钱才是人的尊严的首要条件,你认为对吗?穷人没有尊严吗?孔子说:“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所以,均,和,安,是古人的尊严的三前提。
2)政治范畴的尊严有其鲜明的阶级属性,所以必然带有统治阶级的道德烙印,凡是认为不道德的言行,即丧失其尊严,不被社会或大众所尊重。请不要把问题扯到打人啦,抓人啦抄家啦那些法治方面去(割喉管之说是记者说的,我怀疑是造假新闻)。尊严不但有政治局限,还有社会经济文化和传统习俗等的局限,而所谓民权,人权,自由等,都受局限。如果割喉是法定的刑罚,就像新加坡鞭刑,那也无可非议,否则就修改法律。
3)所谓人当人,你平等待人,则人平等待你,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尊严还来自自尊,人不自尊,我看有两方面的可能,一是自我正义信念丧失,有如“哀莫大于心死”,过去所谓的“封建礼教杀人”,就会导致这种可能;二是不尊重他人或对手致使自己的尊严同时丧失。比如前面几个回贴,不在讨论问题,而在口水战,斯文扫地啊,在不尊重我的同时,也失去自尊。人格尊严,是相对的,有局限的。我在国外有个亲身经历,一位华人与一位白人传教士谈天,那华人说了一句“中国不好,......”那白人的回答很出人意料,他立即对那华人说:“不是中国不好,是你的心不好。”
尊严这个问题,我的见解还欠周全,欢迎批评,但不理睬口水。



    评论者: 同感 评论时间:2010/4/14 9:43:32

“不是中国不好,是你的心不好。”---这话挺有道理!

不守纪律遭人骂,不是人家不给你尊严,而是你心不好。——尊严就是自尊,我赞同。




    评论者: 尊重? 评论时间:2010/4/14 11:06:15

山人口口聲聲講尊重.可是,記得不久前閣下才指別人的帖子是什麼"FLG"論調,又說自己在國外有親身經歷"...".想必經常聽"FLG"論調.可沒在國外久呆,因而我不知什麼叫"FLG",只在英語中學過"flag"或德語的"flug".該不會是你心想"fuck"卻說出"flg"吧?
還望閣下不要開口責別人,"敬人者人恆敬之"!



    评论者: 好奇 评论时间:2010/4/14 11:06:25

请教山人:是否可以教给我们那位白人传教士的原话——不是中国不好,是你的心不好。



    评论者: 山人 评论时间:2010/4/14 11:25:24

回好奇:那白人讲的是汉语,他在香港和中国生活过.



    评论者: 请教 评论时间:2010/4/14 12:15:49

FLG究竟何意思?



    评论者: 自由人 评论时间:2010/4/14 14:00:34

看了沙的文章大家都击节叫好,以手加额。唯有林中的魑魅魍魎(山鬼)叫有〝机心〞、叫删除文章,可见它容不得广大人民要取回应有的尊严,它将自已摆在什么位置呢?人民的对立面?平时道貌岸然,滿口仁义,还說自己学佛,大篇不合时宜反智的所谓〝论理〞,可见它是现今利益集团的一份子,如今人民要取回天赋的尊严时,它不干了,要删除了,可见它一直受到〝X疼国爱〞。沙的文章真是照鬼镜呀!狼奶,你真的有〝心〞,再有如此好的文章尽管贴上,以引起共鸣。
它說〝尊严这个问题,我的见解还欠周全〞。沙的文章清楚明白告诉我们什么是尊严。它還在诡(鬼)辯。
前天《南方都市报》的「爱国家不等于爱朝廷」署名文章,也是近来不可多得的敢言好文章 ,学狼奶讲,〝我们不再飲狼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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