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者:
楚雁
|
评论时间:2010/12/17 5:11:53 |
|
|
楚雁传音: 赠老蛇
之五 诗恋
宁可戒欲肉, 不可无诗意。
诗掀情千万, 唤起日中智。
愿君明此义, 长空好比翅!
写于2010,12月16号 XX
|
评论者:
笑话
|
评论时间:2010/12/19 20:10:16 |
|
|
新发现 (遗憾篇)
傲然一派君子尊, 诉吟技高成一篇。
左现右缩品性怪, 时冷时热扭又转。
造作摆弄婆妈沾, 讲过反口不再算。
一逗一应玩畏情?? 无辜冤枉同性恋??
1)??----是玩情还是畏情?玩情的人情短而假又易反脸。
谁都有权利去爱上任何一个人或喜爱其人的某一长处,为何不敢面对!这拼不是罪过。对能思考写东西的人面 对"永不得到的爱"命运反而能用你本人的修养,理智,处世能力写出更动人的情怀。嵩高的"爱情"不在于占有拥有,而是能在理智的控制下使这份诚恳深情陶铸得更纯真永恒。(这是亲身的体会)
2)??----是无辜冤枉了,还是"同性恋"人的作恶剧?
忠言逆耳!此篇笔不留情却又是情谊常在。试问为何不能以曾共患难友情相告相处?(听说广州有同性恋人的会所和酒吧,千万不可被潜移墨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