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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罚款”的故事

作者:包袱  提供者:包袱  日期:2011/5/11

    那天在赫尔辛基市中心看到俩警察正逮一开摩托车的小年轻开罚单,当下就乐了,忙掏相机拍照留念。老同学们先别说我幸灾乐祸没有同情心,实在是这芬兰交通罚款太具社会主义特色,是看人罚款,小青年吃点苦头长记性对大家都有好处。

    先讲一下芬兰超速罚款的规矩。每超速两公里为一个超速罚款单位。超速者的税前月工资除以九十为被罚单位金额。如果你超速20公里,积10个罚款单位,您的工资是5000大洋,那么您获得的罚单是10*5000/90=556块大洋。如果您工资只有1000元吃饭钱,那就只要交111块就完事。要是小青年没正经的收入就只交50块外加扣押执照N天。因为计算是按税前工资,交罚款是税后的实际收入,在累进税的影响下,实际罚款比例穷富间可以相差很大。上面说的那小青年在限速四十公里的市中心开摩托,估计是有光脚不怕穿鞋的勇气。

    忆当年,千里驾车回家。路上正春风得意,忽闻后面警车鸣笛,瞟了一眼后视镜,看是叫我呢,乖乖靠边领罚。超速二十公里,因我当时是拿工贸部钱的烟酒生,只罚300马克放人。后来在新的工作地方又接警察局通知,自己将驾照送当地警察局放两星期。所幸住处到单位只有两公里,小意思。奇怪的是从那后我对警车有特殊警觉,往往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周围的警车。

    后来公司的一位经理陪客人晚餐后吹牛,半夜才回家。心一急脚下多使了点劲,给埋伏的警察逮个正着。能抓这么个高薪人士开罚警察肯定是乐开了怀,而那经理拿了罚单心有不忿也是人之常情,可能脸色铁青在月色下格外恐怖给人记下。经理领了罚单后开了一段心里是越想越窝囊,脚下自然又加了点劲。还没等他把气出顺,前面警灯亮起,接报设伏的警察再次将其“缉拿归案”。这次就不光是罚单了,扣驾照一个月!胖子经理住大屋的离单位还挺远,愣是每天骑单车坚持锻炼身体一个月。

    由于社会主义的罚款制度,芬兰穷人的“车技”远要比富人好。路上开好车的一般都慢半拍。

    超速如没超5%的限速标准一般不罚。


   文章评论  (共 3 条评论)

    评论者: 包袱 评论时间:2011/5/14 3:53:37

我也是二十几年才得两张超速罚单:八十年代一张,九十年代一张。

其实在外开车对当地汽车文化的了解是很重要的。比如在芬兰八十年代就不准在车上装反测速装置,否则能罚你半个月的工资。但一般开车的都有点同病相怜,相互间也有个照应什么。比如对面来的车突然无故对你连闪大灯,如你跟的大车突然从比路速限制稍高减速到路速限制等。其中大车减速最有意思。大家知道,那些大车公司都有自己的专用频道的无线电话,平时大车司机没事也爱在电话里吹水讲黄段子之类荤事。要是明明大晴天的,前面的车忽然说我们这里要下雨什么,就有可能是他那有警察测速,后面大车就会减速。所以许多人开长途喜欢跟大车,省心。

爱尔兰人比较野。去年警察把测速罚款的事包给私人公司干,许多人反对。某日,该私人公司测速的人在前面测速,后面自己的车给人放火点着了,呵呵。现在好像也不了了之了。


    评论者: 有无搞错? 评论时间:2011/5/13 0:06:09

我在广州开车,一年起码三张罚单以上。

有次看见友谊商店大降价,豪华小车都停路上,警察开罚单开到手软,那些大款都说无所谓,如果象北欧按收入罚,看他们敢乱停放吗?


    评论者: 嘻嘻 评论时间:2011/5/12 4:08:58

    很有趣的故事,但罚款似乎有点不很公平。按理说:法律面前应人人平等,主要是违章,就应受到相同的处罚。如果,您无税前收入,那么违章是否有罚款呢?否则,无收入者不就是可以任意违章。
    警察开罚单,有时是“任务“,要完成指标。有时是职责,是责任。还有时是看心情。本人在近20年的开车时间里,也曾受罚二次,大约都是有点不好采。算自己运气不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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