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永远年轻   [关闭]
 
《我为祖国喝茅台》

文章来源:转载  提供者:逆水行舟  日期:2011/4/23


   文章评论  (共 6 条评论)   更多评论  >>>    

    评论者: 不平则鸣 评论时间:2011/4/26 11:59:12

    昨日下午,中石化集团公司在京就“天价酒”事件召开媒体见面会,宣布免去当事人鲁广余广东石油分公司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同时,对已消费的13.11万元红酒费用,由鲁广余个人承担。
    有网友发微博提出质疑:159万首先就是属于挪用公款,卖出酒就是属于商业行为,并且使国家资产损失。如果涉嫌挪用公款罪,那怎么还能降职了事。




    评论者: 老陆 评论时间:2011/4/25 21:33:35

浮云见解独到!不公平、不诚信是社会最大的祸害。即使大型公司企业喝茅台属正常开支,人们也会不满,也会愤怒,也会“谣言”满天飞,也会用歌声啐死你。谢谢浮云!


    评论者: 浮云 评论时间:2011/4/25 5:01:53

    在“不公平”已成为不治之症的社会里,不管你如何努力去证明这个利益集团清白,它的巨额花费是有必要的,它没有违反制度,它没有贪污,指责它要有证据....等等,已经是无济于事了,当不公平到了极端的时候,谣言也会让权贵们陷入灭顶之灾。


    评论者: 老陆 评论时间:2011/4/24 23:06:04

喝不喝茅台,石油都会涨价的。近年来国际油价大幅上涨,不单在中国。
中石化这么一个大型企业,国际交往、企业公关需要花销茅台、洋酒的场合很多,关键是有没有没有贪污,有没有违反制度规定。
这样的歌,挺有趣,反映民怨。但是我们需要理性思考,需要拿出证据。否则你跟着唱,也不过是“跟风”罢了。


    评论者: 山民 评论时间:2011/4/24 20:15:53

声、色、艺佳优,高,实在是高!


发表评论 你的IP:3.135.*.*
 你的姓名:    验证码: (输入计算结果)
* 请各位网友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管理评论

 
charset=gb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