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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从否定到回归

文章来源:炎黄春秋 2011年第4期  作者:郭道晖  提供者:高三乙某  日期:2011/4/14

                             人权六十年:从否定到回归

      郭道晖:现任北京大学宪法行政法导师组成员,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     

原文过万字,摘编如下:

一、1949~1978年人权蒙难的历史

    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作为临时宪法的“共同纲领”,其中对人权的保障,有几点在中国宪法史上也是少有的。如明文确认了思想自由、新闻自由、通讯自由、迁徙自由和鼓励、扶助私营经济等等。前几项还列入第1章总纲中。但是,建国后,从1949年到1978年,年年都有政治运动,这些政治运动,无例外地都是侵犯人权的运动,而以“反右”、“大跃进”、“文革”为最甚,折磨、残害、饥荒致死的人数以千万计,无辜受难者和被株连者的生命权、财产权、政治自由权、人身自由权、人格权、诉讼权受侵犯和剥夺的程度,可谓触目惊心,亘古少有。

  二、1978~1990年的人权斗争

      鉴于“文革”中知识分子和广大干部遭受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残酷迫害,主持立法的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彭真,以其切身的体验,在1979年制定刑法时特别要求单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其第一条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1982年修改宪法时,在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一章中,确认了许多公民权利和自由,包括以前各次修宪时没有列入的一条:“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这是新中国在人权保障方面的进步。

   1983年,在中共中央举行的纪念马克思逝世100周年大会上,中宣部前副部长周扬作了《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几个问题的探讨》的报告,其核心思想是谈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他在报告中检讨了1966年之前的“十七年”,在“人道主义与人性问题的研究”上曾经走过的一段弯路,“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把对人性论、人道主义的错误批判,发展到峰造极的地步,为他们推行灭绝人性、惨无人道的封建法西斯主义制造舆论根据。

    这个报告是建国后几十年来、乃至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第一次对人权和人道主义的全面反思和突破,其中还谈到社会主义也可能异化的演讲当场受到热烈欢迎,掌声经久不息。 

三、1991年开始的人权禁区解冻

      讨论中也引发了种种不同观点的争鸣。譬如人权是天赋权利还是“国赋”、“法赋”或“商赋”(商品经济所赋)权利?人权是法定权利,还是首先是一种非法定的道德权利、应有权利?人权的主体,是个人还是集体,二者谁为本位?人权起源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时代,还是原始社会就有了自然存在的人权因素?人权只有阶级性还是主要体现于它的普遍性、共同性?国家主权是否必定高于人权?等等。

人权禁区的突破和人权讨论的开展,还基于1992年初邓小平南方谈话的发表,提出“主要是要反‘左”的政治方针,扭转了“反和平演变”和纠缠于“姓社姓资”僵化教条的紧张局面。

四、开始迈向正视人权的艰难旅程

    直到中共十六大,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构想,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纳入宪法,使我国人权由禁区跃上宪法的神圣地位,成为宪法的最高原则。

    最近,胡锦涛访问美国在回答外国记者问时,再次宣示中国要改进人权工作。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07年2月发表的题为《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明确指出:“科学、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并非资本主义所独有,而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这些都说明,促进人权事业已成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话题,也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

五、保障人权必须克服的观念障碍

    (一)走出指导思想上误区

    1.树立执政党的新思维

    作为革命党与作为执政党的最大区别是:革命党可以只代表一定的阶级和群体;而执政党是经全民选举产生的(体现为执政党的领导干部通过代表全民的人大被选为国家领导人),不能只对某个阶级或部分国民负责,也不只对国民的多数负责,而要对全民负责。我们通常习惯于讲我们代表“95%以上的人民”或“最广大的人民”的利益,而不说“全民”。对那5%的人的人权要不要负责保护?须知人权主体是指“每个人”,而不论其阶级成分或人数多少。而在我国,现今13亿人的5%,是6500万,岂是“少数”?把他们都打入另册,划为异类,成为人民之外的敌人或贱民,是对人权的最大侵犯。即使是对所谓“阶级敌人”,如果其未被法律剥夺的应有人权和法定权利受到非法侵犯,执政党和政府也应出面予以纠正和救济,否则就会破坏执政的法治基础。

    一种主流观念是,强调我们保护的是多数人的人权,不是少数人的人权,似乎这显示了我们对待人权的民主性、阶级性和正义性。诚然这比只保护少数人的特权,特别是只保护社会强势群体的特权,要民主和正当。但是,既是讲人权,就应当是每个人即所有人、人人皆有的权利,而不能只以保护多数为满足。民主的共和精神要求一视同仁,和衷共济,特别还要求“保护少数”。如果以保护多数为借口去压迫少数,就会变成“多数暴政”。进一步说,迫切要求得到人权保护的,往往是社会中被边缘化、被歧视的弱势群体。在出现两极分化的当代中国,保障弱势群体的人权,已是一个严重的迫切的任务。

  2.转到“以人为本”


   文章评论  (共 18 条评论)   更多评论  >>>    

    评论者: 都想学嘢 评论时间:2011/4/26 12:33:51

未读过〝08宪章〞就唔好九噏。


    评论者: 和平奖? 评论时间:2011/4/25 21:55:27

诺贝尔和平奖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标准是什么?那年把和平奖给了达赖,这一年给了奥巴马,去年居然给了一个所谓的“中国异见人士”,我们都明白该委员会的用心。中国大陆的老百姓希望改革,希望有更多的民主、自由,希望铲除腐败及其根源,希望......但我们更希望社会稳定,经济社会更合理地发展,国家更加强盛,老百姓日子过得更加安乐。


    评论者: 支持吉头 评论时间:2011/4/25 21:49:34

楼下吉头老兄,相信你的愿望会实现,只是时间问题。中国的政治改革正在酝酿。在适当的时候,更新的观念、更大胆的尝试将会出现。中国人民是很聪明的,经过了建国以来的实践、教训,中国人明白了许多道理。改革开放让中国回到大国的舞台。做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的强国,更是全民族的理想。


    评论者: 吉头卜佬 评论时间:2011/4/25 19:46:24

我是希望国家来个大变革(不是革命,也不要动乱)以适应高速的经济增长,以适应广大国民的期望。


    评论者: 商榷 评论时间:2011/4/25 16:58:00

中东一些国家近期出现“xx花革命”,某些西方国家也起劲鼓动中国大陆的一些人进行“xx花行动”,当日,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先生也乔装打扮出现在原定“xx花行动”之地,巧吗?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中国大陆的人权状况当然离我们的要求有距离,但并不是某些人说的那样:“中国大陆无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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