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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寓言

文章来源:网络博文  提供者:初一鸡  日期:2010/10/28

这几天,“我爸是李刚”在中国算是最流行的语言了。短短一句话内涵十分深奥。很多微言大义只能意会。比如河北省省长最近也表态,对这启交通案牵引出的李刚房产也要核查一番。

儿子肇事与老子财产关系似乎很远,但是,这不禁让人想起上次南京某区的那个房产局长周久耕被“按烟索骥”,因为一次发言引起争议,到网上议论他抽的香烟,戴的手表,最后揪出一个大贪官。云南一个烟草局长和几个女人关系的私人日记,也导致贪污犯案。这类由很多小纠纷最后都引发官员贪渎案件已经举不胜举。正如当初海南有个笑话,一颗椰子树掉下几个椰子,砸死4个人,3个是总经理,另一个是总经理助理,说的是经理多如牛毛。今天只要官员涉嫌任何民事案件纠纷,常常导致着贪腐牵连。这真是中国式幽默,算中国特色之特色社会现象——黑色的荒谬。

从交通撞人事件,发展到网络曝光5套房产,反映的是官员的贪腐普遍性。中纪委不是天天喊严厉反腐败吗?难道不能从“我爸是李刚”事件看出机巧吗?今天,有大批贪腐官员都拥有可观房地产,拥有多套房产的官员肯定为数并不少。当然也许房产名字并不在官员本人名下,正如李刚案,老子名下2处,儿子名下3处。但是网民比较容易就搜索出来,想必专业反腐败的机构应该轻易就能掌握官员家庭的房产状况。所以普遍检查一下官员的房产财产情况,应该很容易收到反腐败的巨大成果,简单易行,中纪委如果真心反腐败,何乐而不为。别总盯着出了事的李刚五套房,把全国拥有多于五套十套房的公务员都查一查,晒一晒。

记得不久前有个官员申报财产的法案,引起些议论,很快就没后文了。“我爸是李刚”让人看到这种申报的无效,官员财产登记制度属于法律公示公信制度范畴。登记的目的就是要向社会公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开财产是法治国家公务人员必须承担大法律义务。如果官员财产拥有情况不能彻底清查,反腐败基本就是空话。

当然我希望清查估计也是空想,只是看到这么简单的事,居然反腐败总被说得如何艰巨困难,让人哂笑罢了,这就难怪“我爸是李刚”风行的真实意义。因为“我爸是李刚”泄露的是官员背后不可言喻的有钱有势的天机。

   


   文章评论  (共 1 条评论)

    评论者: 初一酉(鸡) 评论时间:2010/10/29 17:50:52

阳光法是无法出台的。据〈吳官正离职报告〉披露,2003年中纪委调查组、中共中央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中组部,曾就财产申报制,决定到上海、广东搞试点,结果发生二大问题:1.党政干部强烈抗拒,以消极怠工,政局瘫瘓来对待。
   2.高中彼干部在內部申报时,上海市的省、厅干部90%拥有1千万以上的资金,广东省的省、厅级干部99%拥有1千万以上资产。如公开势必会被社会各界追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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