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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听巴桑版本

作者:老关   日期:2010/8/18

                     再 听 巴 桑 版 本

    听说“韩红以10万元买下了《天路》的演唱权”,大为惊诧!

    大牌歌星的这种商业行为,本人真的不敢恭维。歌曲的神圣,音乐的神圣,居然可以“买断”?——有钱大晒?你唱得,人家就唱不得?岂有此理!

    作为普通观众,我对藏族原唱者巴桑的委屈与无奈,只有深表同情!

    巴桑的声音,非常圆润,字字句句,明亮悦耳,声线集中,像金属般清脆,传送得远。这体现了巴桑的天赋和功底。这是自然唱法中常见的散、哑、撕、叫、拼,声线不靠拢所不可比拟的。再看她表演的神态:淡定自若,让你感到舒坦自信。在高音区,她保持得那样轻松、闺雅,完全没有韩红那样的紧绷,更不需用情绪化的晃动,来掩饰高音区域的强攀。

    有兴趣的话,不妨继续听听巴桑唱的“神奇的西藏”、“花儿为什么这样红”。那真是天籁之声啊!细听后,你会明显分辨出巴桑与韩红在声音特征上的区别。韩红如果演唱这样的歌曲,肯定会吃力,而巴桑,柔韧有余。这就是她的民族唱法的魅力。

    20054月,巴桑演唱《天路》获得“青藏铁路杯”全国征歌比赛一等奖。从此,“天路”进入全国观众的视野。不管后来是谁强占了《天路》更多的份额和银两,巴桑绝对是第一功臣!

    不过,最近听到了一个令人难过的消息:韩红患了忧郁症。她说,每天要吃某种药片,以保持情绪的正常。对此,我也深感吃惊,也深表同情!


   文章评论  (共 5 条评论)

    评论者: 同情 评论时间:2010/12/22 20:29:59

天籁之声,不是拚老命挤出来的。
巴桑不要气馁!


    评论者: 事实 评论时间:2010/9/4 13:28:50

楼下亦有其道理。但是,韩红买断,当时是为了自己商业需要,不是出于公心,主观上也与保护著作权无关。她完全可以从爱护新人、扶持新人的角度提醒巴桑,甚至帮助巴桑,而不是静悄悄地将演出权、录制权、出版权占有。巴桑没有商业意识,也是事实,所以事后无得好怨。明争暗斗,抢占新歌市场份额,演出界不是新鲜事。现在,老百姓喜欢唱天路,可以到处卡拉OK,但在其他演唱会,职业歌星一般不唱,免得与韩红纠纷。


    评论者: 拥趸 评论时间:2010/9/4 8:12:56

只能讲韩红有独到眼光,巴桑缺少商业意识,她们都唱得很好,各有特色,其实韩红这样做是对词曲作者著作权的尊重和保护。只要不是商业演出,谁不能随意放声高歌一曲《天路》?


    评论者: 参考 评论时间:2010/8/19 23:20:01

凤凰台数月前采访过韩红,不瞒记者说是有忧郁,这段问答,我记得有播过,后来就未让播了,因为她提升为空政文工团领导、正师长。


    评论者: 歌友 评论时间:2010/8/18 11:35:18

韩红唱天路不错,也垄断了音像市场,不过,别的歌就不像天路受吹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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