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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会议中的六中老三届

文章来源:新浪网  提供者:ODD  日期:2010/3/12

    全国政协委员,老三届高二丙班陈顺鹏同学(带领呔者)在政协会议上听取十一世班禅发言。

详细点击:http://video.sina.com.cn/news/c/v/2010-03-11/101856494.shtml


   文章评论  (共 31 条评论)   更多评论  >>>    

    评论者: 违法 评论时间:2010/3/21 19:28:25

什么叫〝隨心所欲、不负责任、合意就好、逆我意就骂、這种无政府主义的自由〞。法律里无這条文吧,难道由〝浅见〞定的吗?这应由法庭判决。○DD是否这样?若不然〝浅见〞就是法律?


    评论者: 浅见 评论时间:2010/3/21 16:48:25

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享有中国宪法赋予的自由。但有的人要的‘自由’,是随心所欲,不负责任,合我心意就好,逆我心意就骂。这种无政府主义的自由,与宪法规定的公民自由不是一回事,不在同一个层次。请同学们留意。


    评论者: 照錄 评论时间:2010/3/21 12:5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评论者: 佩服不解 评论时间:2010/3/21 12:08:36

‘不解’同学,你不解的问题多,求知欲很强,佩服啊!可惜本栏目不是解答你问题的地方,你最好去有关部门深入了解,他们的答复会令你满意。


    评论者: 违宪 评论时间:2010/3/21 12:00:53

〝維宪〞穿上皇帝的新衣,应归入自由人所說的第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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