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人生感悟   [关闭]
 
再谈不忘六中文革史

文章来源:炎黄春秋  作者:高三乙某  日期:2010/3/7

      60年饿死人与66年文革劫是哥俩好。前者没处理好,导致后者,“后者”不处理好,七八年再来一次。                                       

                                      不该忽略的大事 
                           丁东     炎黄春秋2009 年第12 期
     近日,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记》出版了。读了这个被称之为“全面客观准确地记述了新中国成立60 年来的发展历程”的文本,我感到有一些大事被忽略了。这里仅举一例,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引发的大饥荒,导致数以千万计的中国农民非正常死亡,在《大事记》里就没有一字记载。
    不妨先看看《大事记》中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有关的内容,共有这样几条:
1958 年
     8 月17 日———30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开扩大会议,确定一批工农业生产的高指标,宣布1958 年生产钢1070 万吨,比上年钢产量翻一番;决定在全国农村普遍建立人民公社。全国很快形成全民炼钢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高潮,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地泛滥开来。
11 月2 日———10 日毛泽东在郑州召集中央工作会议。此后到1959 年7 月,相继召开一系列会议,初步纠正已经察觉到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左”倾错误。
1959 年
7月2日———8月16日中共中央在江西庐山先后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八届八中全会。原定议题是总结1958 年“大跃进”以来的经验教训,继续纠正“左”倾错误。但会议后期,毛泽东错误地发动了对彭德怀等人的批判,进而在全党错误地开展了“反右倾”斗争。
1960 年
11 月3 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要求坚决纠正农村人民公社中的“共产”风。
1961 年
1 月14 日———18 日中共八届九中全会召开。全会正式通过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国民经济转入调整的轨道。毛泽东在会上号召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会后,中央领导人和地方负责人先后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
3 月6 日安徽省委根据农民群众的要求,决定试行“定产到田,责任到人”的田间管理责任制。其他部分省区也实行了类似办法。
     这几条,记述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的“左”倾错误,却没有谈这个错误给中国老百姓造成的灾难。如果以人为本记述历史,就应当记录这一时期有多少人非正常死亡。周恩来、朱德、毛泽东、邓小平等领导人病逝,《大事记》中各都有一段记载。上千万农民饿死了,《大事记》却没有提一句。
    据杨继绳、金辉、曹树基、王维志等中国学者用不同方法研究,在此期间非正常死亡人数达3250 万到3700 万。曾经担任国家统计局局长的李成瑞和曾经担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蒋正华研究,非正常死亡的人数为1700 万。即使以后一数字而论,20 世纪在和平环境中一国非正常死亡人数之多,也是无出其右。这不但是中国发生的大事,也是全人类的大事。
     1932 年到1933 年,苏联在推行农业集体化过程中也发生过饿死人至少有250 万的严重事件,史称“乌克兰大饥”。2002 年初,乌克兰政府解密了1000 多份有关饥荒的秘密文件。总统库奇马签署法令,每年11 月22 日定为“饥荒纪念日”。各城市下半旗,并在国旗上缠上黑丝带,向大饥荒的死难者致哀,电台和电视台停止播放娱乐节目。中国发生的饥荒持续时间更长,遭遇不幸的老百姓人数更多,国人更应刻骨铭心,以史为鉴。
     早在事件发生时,中共党内高层就意识到了它在历史上的重要性。据刘源记述,1962 年7 月,刘少奇在中南海游泳池对毛泽东说:)“饿死这么多人,历史要写上你我的,人相食,要上书的!”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胡耀邦、万里等人能够下决心支持农民包产到户,继而取消人民公社,其心理动力之一也是记取了大饥荒饿死人的教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60 年的历史,值得记载的大事非常多。如果是个人撰写史学著作,当然可以选择写某件事,不写某件事。但是这部《大事记》是官方权威机构的集体著作,预计今后对中小学教科书的编撰,对新闻出版界的业务,将产生导向性作用。忽略了事关上千万人生死的大事件,就不能不认真讨论一下了。
 

 


   文章评论  (共 14 条评论)   更多评论  >>>    

    评论者: 儿时回忆 评论时间:2010/3/16 12:26:00

1958年,七岁的我和我弟弟从农村迁出广州,报户口时派出所给出的定量是15斤。这一定就定了好几年。到61年时候母亲为了省下口粮给我们,她自己饿到患了浮肿病。
当年每个街道都设有公共食堂,就是便于推行双蒸饭,有一年多时间我每天午餐就吃这种东西。
小学五年级时候,有一个来自台山县插班生,他告诉我,在他们乡下有好多人饿死,还有些人不堪看着子女一个个饿死,为逃避痛苦、逃避饥饿而上吊自杀。


    评论者: 问问 评论时间:2010/3/14 21:08:56

当年我们在六中每月多少斤大米?


    评论者: 回”讲当年“ 评论时间:2010/3/14 9:56:30

你说:“经济困难时期我是十二三岁,只有十三斤粮,......”你是否记错了?中国城镇居民定量粮食供应是从1955年8月国务院关于《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起实施,至1993年2月18日,《国务院关于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为止放开粮食供应,共执行了近38年的制度。根据该定量,如果你是广州市人,当年12岁,你的定量应该是每月22-26斤,13斤是不可能的,建议你查一下自家的记录。
该定量(《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为: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应根据市镇居民的劳动差别、年龄大小及不同地区的粮食消费习惯,按下列各项规定,分别确定市镇居民的具体供应等别和每月口粮定量标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区域内执行(成品粮,单位市斤):

  甲、以大米为主食的地区:

  一、特殊重体力劳动者:四十五至五十五斤,其平均数不得超过五十斤;

  二、重体力劳动者:三十五至四十四斤,其平均数不得超过四十斤;

  三、轻体力劳动者:二十六至三十四斤,其平均数不得超过三十二斤;

  四、机关、团体工作人员、公私营企业职员、店员和其他脑力劳动者:二十四至二十九斤,其平均数不得超过二十八斤;

  五、大、中学生:二十六至三十三斤,其平均数不得超过三十二斤;

  六、一般居民和十周岁以上儿童:二十二至二十六斤,其平均数不得超过二十五斤;

  七、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儿童:十六斤至二十一斤,其平均数不得超过二十斤;

  八、三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十一斤至十五斤,其平均数不得超过十三斤;

  九、不满三周岁的儿童:五斤至十斤,其平均数不得超过七斤。

  乙、以杂粮、面粉为主食的地区:

  一、特殊重体力劳动者:五十至六十斤,其平均数不得超过五十五斤;

  二、重体力劳动者:四十至四十九斤,其平均数不得超过四十四斤;

  三、轻体力劳动者:二十九至三十九斤,其平均数不得超过三十五斤;

  四、机关、团体工作人员、公私营企业职员、店员和其他脑力劳动者:二十七至三十二斤,其平均数不得超过三十一斤;

  五、大、中学生:二十九至三十六斤,其平均数不得超过三十五斤;

  六、一般居民和十周岁以上儿童:二十四至二十八斤半,其平均数不得超过二十七斤半;
  七、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儿童:十八斤至二十三斤,其平均数不得超过二十二斤;

  八、三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十二斤至十七斤,其平均数不得超过十四斤;

  九、不满三周岁的儿童:六斤至十一斤,其平均数不得超过八斤。


    评论者: 讲当年 评论时间:2010/3/13 22:21:39

经济困难时期我是十二三岁,只有十三斤粮,饿得半死.一天晚上自习,有同学急急脚跑回课室说有东西吃,轰一声全班都跑出去,到布告栏前一看,原来是一张喜报,说人造肉精试验成功,还有小巴掌大一块展示出来.不知谁先动手就扳一小块放进咀里吃起来,倾刻这块用稻草做的肉精就烟消云散了.当时人们肚饿可见一斑.


    评论者: 求是 评论时间:2010/3/11 18:04:10

如果睇下“广州南站”这类文,就感知国家在进步。阴暗的过去是事实,抗战内战三年困难文革,都死了不知多少人,但中国在反省,在前进。今日成就令我们自豪,而不是令我们更悲观!


发表评论 你的IP:18.223.*.*
 你的姓名:    验证码: (输入计算结果)
* 请各位网友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管理评论

 
charset=gb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