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文革的幽灵在中华大地游荡》一文,很有感触。很想听听学友们的见解。
以下是在网上摘抄的对文革的反面评论:
“文革”在中国,“文革学”在国外:这是国内国外许多人都感叹的事情。“文革”在中国,这不用解释。“文革学”在国外,则是说,对“文革”的资料收集、整理,对“文革”从各个方面进行的研究,海外不少相关机构,取得了颇为可观的成就。在海外,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关于“文革”的书籍问世。而在祖国大陆,对“文革”的研究可谓还未真正开始。我们自己不产生研究“文革”的书,海外研究“文革”的书,一般人也看不到。对于“文革”,人们是越来越无知了。
在对“文革”越来越无知的同时,是对“文革”的越来越美化。这些年,美化“文革”的言论时有所见,几乎成为一股潮流。在电子网络上,这种潮流表现得最明显,甚至愈来愈呈汹汹之势。说“文革”时期有着真正的“民主”,是时常听到的一种言论。“文革”开始时,我也开始记事。我的中小学教育基本上是在“文革”期间完成的。对“文革”,我总算还有些切身了解。而对“民主”,我也不妨说有些基本的理论知识。说“文革”期间有真正的“民主”,对我来说,就等于说冰雪池中有荷花灿烂,火焰山上有玫瑰飘香;就等于说一条泥鳅在放声高歌,一只盐水鸭在展翅飞翔。这种说法因过于荒谬,迷惑性还不算太大。而另一种美化“文革”的言论,迷惑性就要大得多。
“文革”期间是没有腐败的,“文革”时期的官员都是很清廉的,“文革”是“最本质的反腐”:这就是那种更具有迷惑性的言论。腐败源于权力的不受监督和约束。如果说,在“文革”前,权力没有有效的监督和约束,那在“文革”时期,造反派夺得了权力后,这权力就更不被监督和约束了。判断腐败严重的程度,主要不是看官员受贿的绝对数额有多大,或者说,主要不是看权钱交易的绝对“交易额”如何,而要看社会普遍的物质生活状况与受贿金额、与权钱交易的“交易额”是一种怎样的比例。数百万元的腐败案,今天已司空见惯;数千万元的受贿,也不能让人有丝毫惊讶。超过亿元的权钱交易,这几年也数度见闻。这种规模的腐败,在“文革”时期当然不可能普遍。这首先是因为“文革”时期整个社会在物质上都是极其匮乏的。一群强盗闯入一贫困之家,将室内最后一枚铁钉都拔走,但全部所得也不过几百元;另一群强盗闯入一富豪之宅,只拣黄金美玉等值钱的拿,一般东西则看不上眼,但全部所得也有数十万元:你决不能在这两群强盗之间分出道德上的优劣;你决不能说闯入贫困之家的强盗因只抢得数百元,便在道德上比闯入富豪之宅的强盗高尚千万倍。而在一定意义上,“文革”期间的腐败官员,就像闯入那贫困之家的强盗,而今日的腐败官员,闯入的则是富豪之宅。 对“文革”的美化之所以几乎成为一种潮流,原因是多样的。这里难以细细分析。只说一点,那就是“文革”的真相被揭露得太少。歌颂“文革”的言论享有无穷的空间,想怎么歌颂就怎么歌颂;揭露“文革”、批判“文革”,总是受到限制、压制。———那些对现实不满的“文革”歌颂者,至少应该感谢“现实”给了他们尽情歌颂“文革”的自由吧?
以下是曾参与文革的一位六中老三届学友对这场运动的正面评价:
我认为文革是人类史上第一次社会主义大民主革命的尝试,其本身也是在摸着石头过河,走弯路和犯错误在所难免. 它可以与法国大革命比美,那是资产阶级进行共和的革命,文革是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大民主的革命.说它是浩劫,是对右派而言.平民百姓则未必那么看.文革的正面意义,已经在后30年的改革开放实践所证明了.我相信若干年后,人们会否定之否定,会对文革重新评价.所谓“不破不立”,中华民族经过两千年的孔孟之道的桎梏,不大破大立(浩劫)一下,无法形成现代新的思方式,所以文革大乱不奇怪,因为保守势力太强大,后来人们大多数倾向于否定文革,也不奇怪,反而说明文革的必要性而且一次还不够,要七八年搞一次。但吸取第一文革的教训,就是不要用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来搞。自从中国和世界普及互联网以后,文革的硬件环境成熟了,所以现在通过互联网搞文革,不会天下大乱,不会打倒一切,信息时代,新的生产力出现,使社会主义大民主成为可能。现在有些人揪着三年经济困难和文革的错位说事,其实是想转移视线,掩盖改革开放其间的错误倾向和现象而已。我知道我的言论不受很多同学欢迎,学友们批判可以,但不要骂,好吗。
我觉得,文革是一场民主革命. 它一开始时是高层(毛刘等一齐)共同发动的, 头八十天是刘邓一派占优势, 以中央文革小组派工作队把运动限制在学校范围内进行, 打击知识分子教师和作家(大作家老舍也是那时跳湖自杀的), 毛在京被架空, 只好跑到南方回家乡和上海. 然后通过第一张大字报, 红卫兵运动和群众造反运动才夺回话语权. 这是真正意义的大民主运动, 不是从上到下, 而是从下到上的民主. 毛刘头一年的角逐, 毛后来居上, 取决于解放军的态度(先是以叶帅拍桌子表态拥毛, 而后有林彪拥毛), 在政府方面是刘邓占优势, 但被群众组织建立革委会取代。
66年《五一六通知》后至8月5日毛主席炮打司令部的第一张大字报的八十多天红色恐怖时期里,工作队进学校,学校老师被殴打就发生在这一时期,你说"我们"打老师,那不是事实,大多数同学没有打老师。66年8月8日,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之后,开始大串联,就没有人再去殴打老师了。文革是党中央决议发动的,66年5月4-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在北京举行。毛泽东当时在外地,会议由刘少奇主持。会议批判了所谓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的反党错误,并决定停止和撤销他们的职务。5月16日,会议通过中共中央通知(简称《五一六通知》)。你说“我们”还打倒了国家主席,这也不全对,因为他也是党中央决议(68年10月13日-31日党第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批准的《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作出了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决定)正式打倒的。还有,根据马恩合著的《共产党宣言》,“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阶级社会中的民主也是统治阶级的民主。民主的目的就是大一统的集中,就意味着一元化,绝非搞多元化。多元化对文化科技和生活而言是好事,对政治则不能搞多元化。这是无数历史经验教训证明了的客观规律。所谓法治人治,其重点不在前面的“法”或“人”,而在后面的“治”,就是说“用强制措施使社会安定和谐”,“治”的反面是“乱”,于是也有“法乱”和“人乱”之推论。由此看来,“治”是目的,“法”或“人”是手段,都与民主不民主没有关系。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法治本身也只是在特定的时空才适用,在某些时空要用“人治”或“礼治”,只要达到“治”(英语是good governance,或译作“良治”或“善政”),“法”“人”“礼”可以巧妙交替运用,才是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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